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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夏鑫生前照片 (家属提供) | |
泰兴黄桥老区10岁男孩夏鑫,因肚子疼被家长送到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救治。第三天,夏鑫病情严重被送至泰兴市人民医院,当晚7时夏鑫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就因为肚子疼孩子最后竟送了命,“想不通”的家长认为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误了诊,找院方要说法又没有结果,于是在网上发帖“讨公道”。昨天,有关方面的调查终于有了结果:夏鑫死亡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确有“误诊”,而且当时给夏鑫做B超的“医生”无证!
事件回放 诊断是肠炎,孩子入院3天竟死了
夏俊是10岁男孩夏鑫的伯伯,昨天他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当初侄子就诊的全过程,仍然非常激动。他告诉记者,夏鑫家住泰兴黄桥镇米巷,侄子是09年11月15日晚上突然喊肚子疼的,弟弟和弟媳随即将其送到当地泰兴第二人民医院就诊,当时挂的是儿科。在没有做相关仪器检查的情况下,儿科医生请了外科医生前来会诊,在排除阑尾炎后,医生认定夏鑫患了肠炎,院方随即对其进行输液治疗,输液毕,夏鑫被带回了家。
16日,夏鑫疼痛症状没有好转,在家长的带领下,到第二人民医院的下属医疗机构黄桥米巷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服务站给夏鑫做了消炎治疗,但病情依然没有减轻。17日凌晨,家长将夏鑫再次送到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医生继续对夏鑫进行挂水治疗。水挂到一半时夏鑫的手肿了,拔掉针头后,医生对其进行B超检查。让家长意外的是,夏鑫是走着进B超间的,检查后却站不起来了。在医生的建议下,夏鑫躺着继续挂另一半水,其间夏鑫睡着了。挂水完毕后,医生让家长干脆带夏新回家睡觉,并称“不要紧”。夏鑫回家后依然喊肚子疼,当天中午“想想不放心”的家长打的将夏鑫送到泰兴市人民医院就诊。谁知,刚到医院夏鑫就被院方送进抢救室抢救。当晚7时许,夏鑫因多脏器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家长控诉 “要说法”没结果,只有上网“讨公道”
夏俊告诉记者,夏鑫死后家人一时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他们一直认为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误了诊,耽误了夏鑫最佳的治疗时间。于是回到该院找相关领导要说法。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院方领导一直不见面。
记者了解到,在“要说法”无果的情况下,夏鑫家人将其生前的照片摆放在医院的门口,还现场播放哀乐,“耽误”了不少病人前来该院就诊。与此同时,其亲友还在西祠、泰无聊、黄桥在线论坛等网上发帖子,要求还夏鑫死亡一个真相。该贴迅速被网友“顶爆”。
政府回应 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发布会表明态度
“泰兴徐宝宝”事件在网上迅速传播后,引起泰兴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1月23日,由泰兴市卫生局牵头成立的夏鑫医患纠纷联合调查组进驻黄桥,并举行新闻发布会,据悉这是该市第一次就医患纠纷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联合调查组组长、泰兴市卫生局纪委书记王健生介绍了有关夏鑫医患纠纷的调查情况;泰州市人民医院心内科主任医师殷屹岗将医院诊疗经过进行了通报;泰兴市委常委、黄桥镇党委书记孙宏建嘱咐调查组要遵循“正面介入、负责任处理”,“公平、公开、公正”,“尊重事实、依法处理”等三原则,并承诺“谁的责任就追究谁,谁违法就处理谁,决不偏袒,决不姑息迁就。”
调查结果 确定是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昨天,泰兴市宣传部通知媒体记者,对外公开了夏鑫死亡调查结果,称泰州市医学会当日召开夏鑫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就夏鑫死亡事故进行专门技术鉴定,确定夏鑫医疗事故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据介绍,2009年12月,在征得夏鑫家人的同意后,扬州大学医学院病理学教研室,接受泰兴市卫生局委托,对夏鑫进行病理尸检,结论为:孩子因急性肠扭转伴广泛性出血性肠梗死继发坏疽,引发中毒性休克,导致心肺功能衰竭而死亡。而不是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当初诊断的“肠炎”。专家鉴定组据此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定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和黄桥米巷社区卫生服务站,须共同承担医疗事故约60%的主要责任(其中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承担35%、黄桥米巷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25%),泰兴市人民医院不承担责任。调查结果让人没有想到的是,17日上午对夏鑫做B超检查的医生,竟然没有行医资格证!
据了解,针对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和黄桥镇米巷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此次医疗事故中暴露出的诊疗行为不规范、病因检查不够全面深入、B超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泰兴市卫生局将组织纪检、医政等部门展开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