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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发表于: 2018-9-10 14: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和咳嗽一样,哮喘是儿童常见的慢性下呼吸道疾病,可一旦发作起来,却是凶险万分,不仅可能对孩子健康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并伴随其一生,甚至还会有生命危险。

儿童哮喘临床急救共识:黄金 24 小时

我国儿童哮喘控制情况并不乐观,一方面哮喘首次出现喘息发作多在婴幼儿期;另一方面因为其特殊性与复杂性,属于「要么不发威,发作威震天」的类型。

没错,「发威」指的就是急性发作。

在全球哮喘防治创议 (GINA) 定义 1 里,哮喘急性发作是指哮喘症状和肺功能急性或亚急性加重,这意味着在急性发作的每一分钟,呼吸困难、咳嗽、喘息、胸闷这些呼吸道症状都在加剧,肺功能也在进行性下降,当病情发展到呼吸衰竭,当这些情况发生在呼吸系统还尚未成熟的儿童身上,他们能撑多久?

时间就是生命,抓住哮喘急性发作后的黄金 24  小时,是每一位临床医者必须达成的共识

因此,指南对儿童哮喘管理提出了明确的治疗目标:在儿童因哮喘急性发作时,必须尽快前来就诊,控制症状,缓解喘息、呼吸困难,达到良好的症状控制,保持正常的活动水平


生死时速,必须动作「快」,改善「快」

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当儿童哮喘急性发作时,控制症状,刻不容缓,必须基于控制水平,从改善支气管功能和降低气管炎症反应两方面进行及时且有效的管理。

要做到「及时」,一方面要动作快,另一方面要改善快。

动作快,顾名思义,就是在哮喘急性发作的时候迅速判断病情,并予以准确对症的治疗方案;

改善快,则是指快速缓解症状,GINA 2018 年版指南和 WHO 组织均推荐使用短效 β2 受体激动剂 (SABA) 沙丁胺醇作为儿童抗哮喘的初始治疗或基础用药 1。

数据显示,吸入沙丁胺醇雾化溶液 5 分钟就可使患者平均 FEV1  增加 44.6% 2,其起效迅速的优势为哮喘患儿的全面治疗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如何在「动作快」和「改善快」的原则下,把握好哮喘急性发作后的黄金 24 小时?

具体操作如下 1:

  • 迅速改善且 1-2 小时内无再发的情况:初始使用雾化吸入沙丁胺醇后症状迅速改善并且 1-2 小时内没有复发,后续可每 3-4 小时沙丁胺醇雾化吸入

  • 有所改善,3-4 小时再发的情况:需要更频繁的支气管舒张剂治疗 (每小时 2-3 喷),同时给于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

  • 症状仍持续的情况:可能需要在首剂量 20 分钟之后再次雾化吸入 2-6 喷沙丁胺醇 (根据严重度),并且 1 小时内每 20 分钟重复吸入。


一般在患者哮喘急性发作用药后需要观察 1-2 天,如果自我评估治疗效果不佳,如哮喘症状使日常活动受限或 PEF > 20% 达 2 天以上,则应及时在医生指导下调整方案。


1 + 1 > 2,必须对症「准」,药效「狠」

在黄金 24 小时的操作下,大多哮喘的症状确实能够在短时间内得到控制,但要真正做到及时且有效,除了「快」,还要做到对症「准」,药效「狠」

对症准,除了作用机制对应,还要求药物在肺部的分布到位。

在改善支气管功能方面 3,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精准兼顾大、中、小气道,通过兴奋平滑肌和肥大细胞表面β2 受体,舒张气道平滑肌,减少肥大细胞和嗜碱粒细胞脱颗粒,阻止炎症介质释放,降低微血管通透性,增加上皮细胞细胞纤毛功能,缓解喘息症状,在 5 分钟内快速改善症状,强效舒张支气管,缓解气道阻塞。

争取时间,是为了更完善的治疗,药效狠,才是把握黄金 24 小时的关键。

吸入沙丁胺醇雾化溶液的同时,配合 ICS 治疗,能够大大降低复发风险,发挥 1 + 1 > 2 的作用。在舒张支气管的同时,儿童哮喘急性发作早期,特别是 1 小时内,应用大剂量 ICS 可以控制哮喘的急性发作、降低全身糖皮质激素应用,减轻患者住院风险,中华医学会与 GINA 均有推荐。*氟替卡松雾化混悬液与常规的 ICS 吸入剂相比,一半剂量即可达到相同的抗炎效果,且不良反应也相对较少 4,是儿童哮喘急性发作期的一线用药。

当然,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治疗只是哮喘管理的第一步,在黄金 24 小时之后,依然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 (出院后第一个月 2 倍初始低剂量 ICS,然后按需调整剂量),减少复发,稳定疗效。

儿童哮喘的诱因多种多样,急性发作时的表现也因人而异,因此患儿家长们需要做到及早发现,尽早就医,而且坚持长期观察和总结发作规律,采取积极有效的用药措施,为孩子降低哮喘「病魔」侵害的风险,为健康童年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 Global strategy for asthma management and prevention. Updated 2018
2. Hetzel MR, Clark TJ. Comparison of intravenous and aerosol salbutamol. Brit.Med.J.1976; 2(6041): 919.
3. Bacharier LB.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asthma in childhood :a PRACTALL consensus report. Allergy 2008;63:5-34.
4. De Benedictis FM. Nebulized fluticasone propionate vs. budesonide as adjunctive treatment in children with asthma exacerbation.. Journal of Asthma, 2005; 42:331–336.
来源丨儿科时间

离洛
发表于: 2018-9-13 13: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学习了。
离洛
发表于: 2018-9-13 13: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实用,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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