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7日,名为《利川人社局“合法程序”下的“萝卜招聘”》网上帖文称,4月24日,利川市人社局为其直属事业单位城乡居民保险管理局直接招聘两名工作人员,分别是本局医疗保险股股长张光会的儿子张马堃,本局就业服务股股长方玲的儿子黄国华,“利川人社局是否成了‘世袭局’,但人事局的领导却说:这只是一种‘巧合’”。(5月11日 中国广播网)
领导请解释一下什么叫做巧合?要么是符合程序的正规招人,要么是有暗箱操作的萝卜招聘,“巧合”这不是一个解释吧?仅仅用“巧合”来解释这次招聘工作显得太苍白无力了,巧合的背后就没有猫腻吗?“湘潭神女”事件,河北省社科院“萝卜招考”事件,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举行的一场面向退伍军人的招聘考试,湖南涟漪市,山东长治的萝卜招聘,起初都是有千万条理由,以“巧合”搪塞的大有人在,但最终都逃不过群众的雪眼。
面试中,7名考官大多是利川人社局内部人员,20名考生中有几名是该单位员工的子女。这是典型的“自己人考自己人”,对“外来者”不公。对于“自己人考自己人”,利川市人社局领导回复“质疑”中称,这场招聘考试的“方式、程序、考官组成”符合招聘办法。
但该说法并未被完全认同。“仅从方式、程序上看,这场面试是符合招聘考试办法的。”但笔者认为此类面试最好请“第三方”参与或组织考试为宜,这样既可以避嫌,也能最大化地避免人为因素介入。才能保证参加面试的每个考生一个公平公正竟争机会。而按照上述方法面试,就是不搞面试,其结果就很明了,但是我们没有想到的是作为人事部门,专门负责人事管理人事招录的主管部门,竟犯这样低级错误,或者故意而为之吧!既然要招内部子女,你就不要既要当表子,又要立牌坊,我想问一问人社局的领导,这难道不是对我们年青人的一种犯罪吗?对国家权利的一种猥亵吗?
合法程序难以掩盖“萝卜招聘”的本质。我省公务员招录坚决杜绝“萝卜招考”。各招录机关申报公务员录用计划时,要按照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和能力席位标准做好职位分析,不得设置与履行岗位职责无关的限制性条件,不得随意缩小年龄范围。城乡居民保险局一个普通岗位并非是专业要求极强的专业技术岗位,但设置招聘条件极高,同时设置的学科并非专业技术学科,选聘专业及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和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或往届毕业生。选聘对象年龄控制在本科生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要求文科类专业,出生年月日一律以身份证为准。这是否难脱“量身定做”之嫌。所以招聘两人,两人全是内部职工子女,就不可能是“巧合”那么简单了。
“直招”不要变成“招自”了。直接招聘是国家解决特殊岗位的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一个途径。但我相信绝对不是利川人社局领导所理解的那样只招自己内部职工的子女吧!当然内部职工子女的确有优秀的也应该上,但是作为组织者如果采用了相关的避嫌,别人也不会说什么的。正因为你们为了解决内部职工子女就业不避嫌,造成只有内部职工上的“巧合”,这就不得不造成别人的置疑。你们作为人事招录的主管部门,国家给你的权利不是让你们为一已私利乱用权利吧!
以言代法,不按照规则办事。本次招聘我们一起参加面试的宣恩籍考生,因原来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有编制,其它条件完全符合,却被拒之门外,其理由是“有编制”就不能参加面试,不知是什么逻辑?如果按照这个理由每年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都不能参加,因为他们同样有编制。而且在你的招考公告上并没有写明这点。按道理说有编制的人已经工作几年了,如果能招聘进来会更快的投入工作,更有利于工作开展。但人社局却以这个理由不准别人参加面试,或者是因为怕参加工作的人面试更有优势,影响到内部子女面试吧!
监督部门不要成为人社部门请来为自己循私舞弊免责的象征吧! “萝卜招聘”丑闻接二连三地爆了出来,如果监督部门不认真监督,连起马应该回避的就不回避,连这种低级错误都没监督到,不仅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更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