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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前足协专职副主席谢亚龙受审案件休庭。谢亚龙亲属走出法庭后一言不发,表情凝重。而谢亚龙的第一辩护律师金晓光则显得情绪激动,他和第二辩护律师陈刚在接受本网采访时表示,谢亚龙上午称自己在调查阶段被刑讯逼供,辩护人当庭提出申请启动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4月24日人民网)
随着中国足协原专职副主席谢亚龙、南勇以及多名前“国脚”的陆续出庭受审,人们的目光再度聚焦这起对中国足坛具有深远意义的审判,为铲除足坛毒瘤拍手称快。然而,谢亚龙表示被刑讯逼一石击起千层浪,各大网站纷纷予以报道,甚至有的做了专题,有的就这一问题发起网络调查。显而易见,网上传闻的迅速传播已在网民中产生影响,甚至可能有人开始从对足球腐败的深恶痛绝转而对“被刑讯逼供者”的同情。谢亚龙是否受到刑讯逼供关系重大,不仅影响到定罪证据的合法性,直接影响到足球反腐案件的最终审判结果,而且事关司法公信力,涉及人权保护的公共利益。如果相关部门不能及时回应,这一传闻就会不断发酵,继续有人会信以为真,其负面效应是不言而喻的。
近年来拘所“躲猫猫”、“恶梦死”、“喝开水”等非正常死亡事件频见媒体,引发公众关注,监所公信力受到严重影响。这也是“谢亚龙称被刑讯逼供”成了公众关注热点新闻的主要动因。要看到,被称为“米兰达警告”的沉默权,设立目的就是为了制约针对人身权的权力滥用。虽然沉默权没能完整地写进刑法修正案,但是今年3月14日通过的修正案在刑事诉讼法规定严禁刑讯逼供的基础上,增加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同时,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标准和相关条款。在谢亚龙腐败案的预审中,讯问过程是否进行了录音、录像;检察机关是否依法对审讯进行监督;律师权利是否得到尊重和落实;律师所称“谢亚龙当庭讲述被刑讯逼供过程,并指出刑讯逼供者的真实姓名”是否属实等,都需要相关部门予以回应。只有及时还原真相,澄清事实,才能消除公众的疑惑。
审讯与起诉机关必须积极回应热点案件审判过程中的疑点问题,尤其是针对自身权力滥用与形象受损的传闻,应予立即回应。只要不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公开并不是件复杂的技术活。何况谢亚龙案的相关传闻直接涉及到办案人员的作为,有必要尽快搞清原委。这既是保持与公众信息对称的制度设计,也是跑赢传闻,减少各种传闻和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务实举措,更是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捍卫法律威严,保持司法公信力的现实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