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切换到宽版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moon
发表于: 2015-3-12 08:14:42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牛肉

  猪肉和牛肉不共食的说法由来已久,《饮膳正要》指出:“猪肉不可与牛肉同食”。这主要是从中医角度来考虑,一是从中医食物药性来看,猪肉酸冷、微寒,有滋腻阴寒之性,而牛肉则气味甘**,能补脾胃、壮腰脚,有安中益气之功。二者一**一寒,一补中脾胃,一冷腻虚人。性味有所抵触,故不宜同食。

  二、羊肝

  中医云:“猪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这主要是因为羊肝气味苦寒,补肝、明目,治肝风虚热。“猪肉滋腻,入胃便作湿热”,从食物药性讲,配伍不宜。羊肝有膻气,与猪肉共同烹炒,则易生怪味,从烹饪角度讲看,亦不相宜。

  三、大豆

  从现代营养学观点来看,豆类与猪肉不宜搭配,是因为豆中植酸含量很高,60% ——**%的磷是以植酸形式存在的。它常与蛋白质和矿物质元素形成复合物,而影响二者的可利用性,降低利用效率;还有就是因为豆类与瘦肉、鱼类等荤食中的矿物质如钙、铁、锌等结合,从而干扰和降低人体对这些元素的吸收。故猪肉与黄豆不宜搭配,猪蹄炖黄豆是不合适的搭配。

  四、香菜

  芫荽又名香菜,可去腥味,与羊肉同吃相宜。芫荽辛**,耗气伤神。猪肉滋腻,助湿热而生痰。古书有记载:“凡肉有补,唯猪肉无补”。一耗气,一无补,故二者配食,对身体有损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版权所有:北京英芙麦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二街2号院8号楼301(天竺综合保税区)

电话:(010)-80489293-6011        邮件:hmp@bjhanmi.com.cn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ICP备07502511号-4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010号

(京)-非经营性-2019-0001        京公网安备11011302001972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