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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贝壳
发表于: 2012-5-16 19:29:44 |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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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有菜农使用甲醛对大白菜、山药、蘑菇等蔬菜进行保鲜的行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昨日表示,应根据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他还介绍商务部近年来采取了两大举措,在流通环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

  甲醛保鲜检测尚无“国标”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蔬菜上喷洒保鲜剂几乎是业内“潜规则”,确实有配制甲醛溶液,喷洒在即将启运的白菜上保鲜。而由于甲醛目前并不在农药残留检验范围内,其检测尚没有“国标”,对消费者的身体危害更不容易被发现。

  沈丹阳昨日表示,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第三十三条规定,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不得销售。而第三十七条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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