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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易激综合症(IBS)是一种常见的功能性肠病,该疾病使患者长期处于慢性疼痛状态,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如果有准确可靠的诊断工具,可让患者避免不必要的检查。根据当前的国际共识,罗马标准是功能性胃肠病的诊断标准,有助于临床医师做出IBS阳性诊断,却不能帮助做出排除诊断。近期,来自澳大利亚纽卡索大学的Talley教授在《Clinical and Translational Gastroenterology》杂志对IBS的诊断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医脉通整理如下:
当前罗马Ⅲ标准诊断IBS需满足两个条件,即腹痛病史(疼痛3个月,每个月至少3天)和以下三项至少符合两项:(1)腹痛便后缓解(2)腹痛发作时伴随排便频率改变(3)腹痛发作时伴随粪便性状改变。
第一问:
然而罗马标准仍存在一些局限。首先,恶性疾病的预警标志(如体重减轻、胃肠道出血和贫血等)并没有作为IBS的阴性预测指标写入罗马标准。一些专家建议,临床上碰到具有这些特征的患者,应积极检查排除恶性疾病,不要过早扣上IBS的帽子。其次,仅仅依靠症状无法精确诊断IBS。使用罗马标准并不能将IBS与乳糜泻和显微镜下结肠炎进行鉴别。卵巢癌有时也可呈现出IBS与类似的腹胀和便秘症状。早期炎症性肠病和结肠癌也容易误诊为IBS。胆汁性消化不良的患者中约四分之一易被误诊为IBS。
第二问:
由此可见,罗马Ⅲ标准诊断IBS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并不如人意,目前有些专家甚至质疑单单依靠症状来诊断IBS的可靠性。最近一篇综述建议,符合罗马标准的阳性患者应再行一系列检查(如血常规、乳糜泻筛查等)确诊IBS。
第三问:
针对第三个问题,Talley教授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人们逐渐认识到IBS并不是单一疾病,它有许多不同的发病机理。感染、肠道生态失调和基因因素等都可能成为IBS的发病原因。目前,免疫激活、炎症微观和蛋白基因产品等新兴检测手段的前景令人振奋,将会改变未来的诊疗常规。
最后,Talley教授提到,IBS的阳性诊断必须依赖于细致的问诊和查体,恶性疾病预警标志的筛查和罗马标准的运用。临床医师应切实做到,降低误诊率,尽可能改善患者的预后。
医脉通整理自:Evolution of the Diagnosis of Functional Gut Disorders: Is an Objective Positive Diagnostic Approach Within Reach?Clinical and Translational Gastroenterology (2015) 6, e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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