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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3:19:59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年前,河南安阳的张先生超期使用了两个月的网络,欠费从最初的240元迅猛增至1.2万元。6年间,电信公司催缴过两次,但始终没有及时告知消费者产生费用。

日前,张先生在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刘亚兵微博上的投诉,引起四川省消保委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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