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体系的三重鸿沟
城乡差距
从2009年起,我国在县一级试点“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计划于2020年之前,基本覆盖到全国农村。
地方政府根据财力,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重庆是80元,江苏宜兴是68元,武汉是100元。
领取的养老金包括两部分,除基础养老金外,另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个人帐户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以最低标准每年100元计算,全部储存额为1500元,除以139,是10.8元。因此,最基础养老金是55+10.8=65.8元。…[详细]
企业单位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差距
这即是广受诟病的养老金“双轨制”,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1.统筹方式不一样。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拨款;
2.支付渠道不一样。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
3.支付标准不一样。企业人员退休金只有退休前工资的30%左右,机关事业单位能达到90%以上,也就是说,即使退休前工资相差无几,退休后企业人员退休金只有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分之一。…[详细]
“体制内”也有差距
1993年进行的工资改革,建立了职级工资制,不同级别之间待遇水平逐渐拉大。
2006年,把工资与工龄、职务挂钩,随着工龄、职务的提高,按更高的比例发放退休工资,一些特殊津贴能按原来100%发放。而且,在职人员每次增加工资时,退休人员的工资也会相应增加,把差距越拉越大。
以当年湖南省为例,机关事业单位普提退休金,每月增加的标准为:厅局级750元,县处级450元,乡科级275元,科员办事员180元。
此外,对“老干”的关怀也非常人所能想象,最近某单位的“天价工资”事件中,证据表明,2010年前三季度,给68名员工发放工资1436万元,人均每月23469元,与此同时,有5名退休员工,却发放了1809.6万元的“退休员工节日费”,不知如何计算,流往何处。…[详细]
企业养老金7连涨,只是隔靴搔痒
没有正常的调整机制
“7连涨”后,有的人表示“振奋人心”,其实这还是太低调了,因为远远不止什么“7连涨”。
事实上,自1995年以来,16年中,有13个年度在全国范围内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只有3个年度没有调整。
然而,换一个角度考虑,如此频繁的调整,是不是也体现了政策的不稳定,缺乏一个长效的应对机制。
只有建立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随着财政和养老金收支情况合理浮动,才能保障养老金帐户的安全,从而减少公众在养老问题上的焦虑。…[详细]
与机关事业单位相比,差距仍是笔糊涂帐
“企业退休涨一百锣鼓喧天,报纸头条;公务员涨一千没有报道。”
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乍看起来,能够缩小与机关单位退休人员的收入差距,然而,按照以前的经验,对此并不能过于乐观。经过历次调整,二者的收入差距反而越拉越大。
更为重要的是,后者往往是静悄悄地提高待遇,无迹可循,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突然涨了工资。
学者认为,作为政策法规的制定者,他们用不着为自己的利益呐喊,能够在制定政策过程中,不声不响地做出了对自己最有利的安排。这是一种不平等的博弈机制,若不改变,就难言真正的公平。…[详细]
各地企业退休人员的差距也很大,统一涨10%会扩大差距
在不同省区,人均基本养老金差别很大,以2009年为例,北京市为1832元,广东省为1418元,重庆市为1230元,吉林省为1030元,差距非常明显。
即使在同一个省份,不同的市县也很大差别。比如在广东省,深圳市达到2830元,广州市为2035元,惠州为1014元,揭阳、潮州等地,人均仅800元左右。
因此,按10%比例调整养老金后,可能发生“马太效应”,进一步拉大差距。
而且,一些政策性倾斜,也显得过于关注“效率”而非“公平”,比如说,北京上一次调整养老金,向技术人员倾斜,正高级多增加200元,副高级多增加100元。…[详细]
废除退休金“双轨制”,才是真正的“民心工程”
大家都知道,退休金“双轨制”不合理
今年“两会”期间,最受网友关注的话题就是养老保险,超过八成以上的网友认为退休金“双轨制”不合理。…[详细]
按4000元平均工资算,如果你在企业,缴纳了20年养老保险,共计7.68万元,那么你的退休工资每月为1183元。(也许你不止缴纳了20年,但可能有一些算不进社保体系。)…[详细]
如果你在机关事业单位,按退休前工资90%算,即有3600元退休工资,是在企业的3倍。而且,不用缴纳那7.68万元。
“本是同根生,贡献也相同,待遇低三倍,何以论公平”。…[详细]
呼声很高,响应很少
尽管网民呼声一片,希望缩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差距,而且不乏“两会”代表、社会学者公开吁请,但是在官方渠道上,这个问题却遭到冷遇,当记者就此采访时,代表和委员们都称“对此没有研究”或者“这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婉言推辞。
这个问题虽然广受关注,但目前看来,很难纳入议事日程。…[详细]
“先驱”变“先烈”,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已经搁浅
2009年1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发,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启动这一改革。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
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
当时,该项改革被寄予厚望,“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曾被认为是公务员与企业养老接轨的先驱,阻力会比直接改革公务员的养老制度稍微小点。”
方案下发一年有余后,五个试点省市几无进展,无一省市出台了具体试点实施方案,方案仍在调研、讨论中。2010年10月出台的《社会保险法》,也没有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明确规定实施办法,而是授权给国务院另行规定。
很明显,该项改革试点已经搁浅,阻力更大的公务员养老改革可能更是遥遥无期。…[详细]
尾大不掉,代价将难以承受
养老体系的债,迟早要还
2010年10月12日,法国有数百万人参加流行示威,抗议政府养老金改革。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并帮助养老金系统实现平衡,法国政府准备把最低退休年龄提高至62岁,削减养老开支。
同样的困境也发生在意大利、希腊等国。在日本,近年最稳固的小泉内阁,也曾因为养老金改革而遭遇严重危机。
我国已经存在万亿规模的养老金“空帐”,今后20年,也将面临越来越严重的老龄化和养老压力,得未雨绸缪。
香港和美国,在这方面积累了可行的经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逐步并轨。…[详细]
结语:
养老是一种权利,不应是权力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