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时节,南国珠海阳光明媚,气温23摄氏度。但在这个因一起医疗腐败窝案引发业界关注的城市,寒意正在医疗界以及有关政府部门蔓延。2010年12月15日,珠海市检察院对外通报了2010年5月以来的医疗贿赂案调查情况。经调查,该案涉及省内外医药企业80多家、医药代表70多人,市内九家公立医院全部牵涉其中,九个药剂科科长(主任)涉案,占该系列案受贿人员的80%。 紧张的气氛在整个珠三角发酵。一位佛山地区药业公司经理称,“这半年来,珠三角的医院都很紧张,药剂科主任更是低调,医药公司请吃饭一概拒绝,学术活动也很少参加。”就在珠海市检察院通报不久,浙江又爆出金华、丽水的医院“回扣门”事件;几乎同时,新华社有报道称,湖南省娄底市一家大型医院药剂科的工作人员,竟是医药公司“潜伏”在医院的“医药代表”。 针对各地医疗腐败案频繁曝光,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于明德对本刊记者表示:“纪检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重视会在一定时间带来震慑作用,但医疗体制不改,药品回扣等问题没法杜绝。”
全部公立医院涉案 “珠海医疗界出了大事。”珠海国资委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珠海市纪委书记王广泉的讲话,其中提到,“市纪委、市检察院正在录制近期查处的卫生系统部分医院药剂科主任受贿典型案例警示片。此次查处的医药卫生系统出现的药品采购系列腐败案,涉及面之广、涉案金额之大让人震惊,可谓触目惊心,发人深省 。”至2010年12月15日,珠海市检察院通报显示:市内九家公立医院竟悉数牵涉其中,而六家医院已是珠海全部综合性公立医院。
本刊记者了解到,接受珠海市反贪局调查的,不仅有各医院药剂科主任,也包括部分医院高管、医生,分管医疗事务的官员。不过,最终涉案者中并无官员和医生。
2010年9月8日,案件首次露出冰山一角。当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大五院药剂科主任冯文周利用职务之便受贿一案。冯在6月4日被刑拘,并于6月13日被正式逮捕,他涉嫌于2007年至2010年期间,收受珠海市11家药品公司工作人员20多次贿赂,金额约58.3万元。据了解,这些款项由珠海市11家医药公司的经理送出,每次数额从3000元至20万元不等。贿赂的目的,是希望得到冯文周的“照顾”,获得医院更多的药品配送额。
但是除了冯文周案,其他案件审理均未公开。据了解,最早被举报、涉案金额最大的是珠海市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陈卫果,受贿金额达180多万元。关于她的案情,珠海市检察院、法院并未作更多披露。目前,原珠海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主任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没收财产4万元;原中大五院药剂科主任冯文周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没收财产10万元。
阳光采购不“阳光” 颇具戏剧性的是,知情人士透露,被珠海市检察院称为“群众”的举报人,其真实身份正是常被认为和医院过从甚密的药品经销商。
2007年起,广东省在全国创新探索药品“阳光采购”模式,采用挂网竞价等方式,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药品不再由各市单独招标,改为全省集中采购。这一模式目前已被推广至全国。但一位珠海药商对本刊记者表示,即便进入了“阳光采购名录”,药品要想进入医院仍面临重重关卡。因为对于同一药品,广东省的“阳光采购”并未规定中标厂家的限额,同种药品同时中标的可能不止一家企业;此外,一些“新、特”药品也未纳入“阳光采购”之列。这些药品都需企业“公关”才能进入医院。“阳光采购”的另一个怪现象是,“药价比在市级平台上招标更高。”一位珠海业内人士指出,很多时候,由物价部门核定的“阳光采购”药品的采购价实际上大大超出药品出厂价,“为药品回扣以及一系列公关预留了空间”。
通常情况下,一种药品进入医院,须先由科室主任向医院的药事委员会申请购买,药事委员会由院领导、药剂科主任、临床科室主任等专家组成。对某种药物,票数过半即可进入。药剂科主任在药事委员会中享有一票否决权,地位至关重要。一位知情人士对本刊记者透露,在珠海,一种药要想进入医院,对药事委员会的公关花费在3万元至5万元不等。具体公关手段各有不同,最直接的是金钱贿赂。在对冯文周进行庭审时,公诉人宣读的证人证言显示,多名医药公司经理送钱大部分在他的办公室,他所居住的小区也是医药经理的行贿地点。送礼时间基本上是在过年过节前后,有的直接放在信封,有的则藏在礼品袋中。
还有更具技术含量的手段。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10年8月25日,广东省纪委派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亓玉台曾在一次专题会议上出示一份某医药公司的内部培训资料,其中一个章节就叫“如何与药剂科主任打交道”,其内容包括:“根据其性格特点,药剂科主任可分为驱动型、外向型、思考型以及友善型。驱动型的性格特点是,有争强好胜的性格,喜欢向下属和医药代表显示其权力,喜欢强势的工作作风,他们往往执行力很强,但却最难以攻破。” 对于女医药代表,教材也有特别的要求:“应该根据对方的爱好而有针对性地对外貌、衣着进行修饰。”珠海市检察院此次通报表明,除了直接送红包、拿回扣,系列案中还存在搞感情投资、权色交易,或通过聘请医生及医院家属到公司任职等变相贿赂手段。
延伸的腐败利益链 不应忽略的事实是,药剂科主任只是药品进入医院公关链条中的一环。
冯文周的辩护律师曾表示,冯文周受贿后并未为涉案的药品供应商谋取非法利益。“因为药品采购不是由被告人一个人说了算的。在被告人提交了采购报告后,还要由药事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开会商议决定。”
医疗界的回扣、贿赂其实并非秘密。近日正在广东省多家单位与医疗机构播放的《广东省纠风工作专题暗访片(二)》显示,在一些医院,从分管药品的副院长、临床科室主任、计算机中心主任,到临床一线医生,甚至统计药品数量的“打字员”,都是医药企业的公关对象。最主要的公关对象其实是临床医生。除药品回扣,举办学术会议,协助获得其晋升和升级所需的“学分”“论文”,拿到医学临床实验科研立项及其资金等方式,都是药企的公关手段。
药品回扣比例不一。2010年7月30日,一封写给广东省检察院的匿名举报信写道:“珠海市人民医院医生拿回扣是药价的30%,如头孢炳烯、头孢呋辛针、头孢派同针、克洛缓释片、替安针等,20元以上的都有回扣。4月医院进了一批新药共120多个,每个科主任五个指标,一个指标拿药商报告费2000元-30000元。”其中30%的回扣比例得到了珠海一位医药界人士的证实。
与此有关,知情人士透露,此次珠海案件最终未有医生涉案,恰是因为“检察机关担心,把医生都抓完了,珠海就没人看病了”。
公立医院投入机制扭曲 然而,诸多业内人士认为,珠海医疗腐败窝案产生的根源并非执法不严,无论是眼下运动式的“严打”,还是今后再进一步加强执法,均无法彻底割断医疗腐败案的利益链条。一位熟悉医疗界的人士称,现在珠海医生“开进口药的比例升上去了,因为跨国公司多以学术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关,不会直接贿赂”。在为冯文周作从轻辩护时,辩护律师曾表示,“造成该次犯罪的根本原因在于滋生腐败的土壤尚未铲除及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冯文周则辩称,行业存在这种潜规则,作为一个个体根本没能力抵制。
绕不开的现实问题是,“以药养医”仍是珠海公立医院的主要运营模式。以冯文周所在的中大五院为例,这家只有八年历史的医院,在珠海被称为“驻地医院”。2000年左右,珠海市市政府和中山大学签署协议,共同建立一所大型公立医院,由珠海市政府提供土地,并完成建设,中山大学负责在医学技术和教学上给予支持。按照协定,珠海市政府在医院开业三年后逐步退出投资。据本刊记者了解,目前,这所“公立”医院的发展资金均靠商业贷款和自身经营所得,每年需支付银行的利息即近3000万元。事实上,即使是当地最大的公立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公立”二字也是徒有虚名。珠海市卫生局相关人士向本刊记者透露,珠海市人民医院曾对政府财政投入进行过测算,结论是,“只能维持医院运营15天半。”
朱恒鹏表示,现行体制下,医院要生存,必须“以药养医”。“不要一提回扣,就对医院和医生做道德评价。”朱恒鹏说,假设药品真是人们想象中的“零”差价,那医院就得饿死。“医院是有运行成本的,而只有检查、卖药赚钱,其他很多服务都是亏损的。” “大检查、大处方”不仅维持了医院的发展,其随之而来的“高回扣”也成了医生工资中的必要组成部分。曾有一位三甲医院医生向本刊记者算过一笔账,其药品回扣收入远远超出基本工资和奖金的收入之和。“如果不拿回扣,我拿什么养家糊口?”据了解,除去医疗回扣,珠海市医务人员的工资不及当地公务员和教师。
对于珠海市仍在研究中的医改方案和公立医院改革方案,知情人士透露,“医药分开”将是其中的重中之重。不过,“‘医药分开’的前提是政府的财政补偿要到位。”这位知情人士说,“这绝不仅仅是15%的药品加成问题。医院和医生所获得的回扣长期以来普遍存在,实际靠它们维持着公立医院的运营和医生的像样的生活。要让这些灰色收入都能走到阳光下,得要多少投入才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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