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血管病三级预防
1、一级预防 如果某个体只存在上述危险因素一种或几种而没有脑血管的先兆或表现,我们把它列为一级预防对象,积极治疗存在的危险因素,同时定期监测其他危险因素的发生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尤以高血压病的预防最为重要。①积极治疗高血压可以降低高血压患者首次脑卒中的发生率(MRC,STOP,STONE研究)。②收缩压每降低10mmHg,脑卒中的危险性降低1/3(亚太地区,北美和西欧的一项队列研究)③收缩压下降4mmHg可使脑卒中的风险降低23%(BPLTTC研究)。 2、二级预防 个体已存在危险因素且已出现中风先兆如短暂性脑缺血性发作,给于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防止严重脑血管病发生,其为二级预防。如降压治疗使伴有高血压的脑卒中患者再发卒中危险减少38%,使无高血压的患者减少27%。 3、三级预防 对已患中风的病人,早期或超早期治疗,降低致残程度,清除或治疗危险因素,预防其多发为三级预防。所谓早期治疗则指病人发病数小时后的急性期的治疗,所谓超早期治疗是指发病后数小时以内既实施的治疗,如对缺血性中风而言,发病后6小时以内即开始溶栓治疗,针对性治疗措施的介入愈早,治疗效果就愈好,病残程度就有可能愈低。防患于未然,做到明确了脑血管病的发病相关因素,我们就应开展积极的预防工作。WHO专家委员会1986年建议,预防措施应包括三部分内容:①改变社会经济因素、人们的行为因素及生活方式。②对高危人群,即对有特殊危险的个体采取预防措施。③早期治疗、避免或减少复发以及防止病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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