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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被严查 逐出行业10年

2018-3-13 08:48|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511| 评论: 0 |来自: 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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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这些人很可能被逐出药事队伍10年!更严重的将坐牢!别左右看,说的就是你,挂证的执业药师!▍卖假药,坐牢!近日,常州市4家药店销售假药事件处理结果出炉,4家药店被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直接责任人被处以 ...

这些人很可能被逐出药事队伍10年!更严重的将坐牢!别左右看,说的就是你,挂证的执业药师!

▍卖假药,坐牢!

近日,常州市4家药店销售假药事件处理结果出炉,4家药店被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直接责任人被处以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也是近日,安徽省阜南县一药店店员张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早前,笔者也曾报道过,东莞市食药监局对某药店涉嫌销售假药进行通报。店主非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而是用亲戚的执业药师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担任药店负责人(也就是法人)。

经法院审理,判决实际经营者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企业负责人(挂证的执业药师)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该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也被吊销。

大家可能会说,罚的是企业负责人,是法人,和执业药师有啥关系?

有关注过执业药师注册的都知道,如果是单体药店的话,执业药师一般同时被注册成质量负责人和法人。如果你是执业药师,而且是挂证的执业药师,刚好老板在店里卖假药,不巧又被药监部门查了,想想都怕了吧!

▍国家严厉打击挂证!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治理“挂证”工作。为落实国务院要求,2017年4月,人社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部署打击药品流通等领域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

2017年11月22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90号)》,打响了严查执业药师“挂证”的第一*。

随后,安徽、江西、福建、江苏、辽宁,陕西、河北、山西等8省也相继曝光执业药师“挂证”情况。

2018年,药监部门在飞检中已经强化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检查。可见,今年对于执业药师“挂证”的整治必将继续升级。

不要只看注册的数量,大家知道,目前全国执业药师有多少人吗?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数据,截止2016年底,拥有执业药师证的人员已经达到80万人;而2017年报考执业药师有67.8万人,假设合格率为20%,那么将有14万左右的人通过考试。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将近100万人拥有执业药师证。

那么,这100万人中,又有多少是挂证的呢?想必,也不少吧。

赛柏蓝小贴士:

什么是假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销售假药怎么处罚?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凡以骗取、*、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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