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25日发布通知,要求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分析评价和利用,对发现存在安全问题或有安全隐患的品种,要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提高质量,必要时应及时对药品采取控制措施。 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分析评价结果,控制药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风险。通过分析和评价,认为属于药品质量原因引起的安全风险,要督促企业改进质量,提高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属于药品本身问题引起的安全风险,要督促企业加强对产品的风险管理,开展上市后研究,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通知强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要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工作,特别要做好严重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评价和死亡病例的调查及分析评价工作,并尽可能地获取有价值(如尸检报告等)的信息,为科学、准确开展分析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来源:健康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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