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8日是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首个“世界肝炎日”, 主题是“认识肝炎,科学防治”。为规范肝炎防治宣传,进一步推动防治工作开展,保证肝炎防治宣传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正面效果,卫生部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了相关通知,该通知就宣传活动提出了以下要求: 近年来,我国病毒性肝炎预防控制取得显著成绩,公众对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水平明显提高,但是对各种型别病毒性肝炎传播途径的认识存在误区,缺乏科学规范的预防和诊疗知识。各地要利用“世界肝炎日”,广泛宣传病毒性肝炎的预防诊疗知识和我国病毒性肝炎防控取得的成就,提高群众的认知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国病毒性肝炎防控工作。 二、确保效果 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各种媒介的作用,确保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卫生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各项宣传活动。卫生部将委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设计制作“世界肝炎日”宣传海报下发各省(区、市),并为各地提供宣传手册、海报和电脑动画片等宣传资料(可以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中下载模板)。 三、规范行为 各地要加强对肝炎防治宣传活动的规范管理,保证宣传活动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利用本次宣传活动进行虚假宣传、募捐集资和广告推销。 四、及时总结 要及时收集整理本次宣传活动资料,分析总结活动经验,并将本次系列宣传活动的总结报告于2011年8月31日前报送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联系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熊妍 联系电话:010—68792356 来源:卫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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