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零售药店存在串换药品、超量开药等不规范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国家医保局6月2日表示,将加大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 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章的规定,定点零售药店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购药,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不得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违反这一要求,就属于欺诈骗保行为,相关责任人员可能因此入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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