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HMP医乐网 首页 新闻动态 法规宣传 查看内容

6月1日起居民用电要涨价?多地辟谣!

2024-5-15 15:36| 发布者: 顺义网警| 查看: 157| 评论: 0

放大 缩小
简介:据大象新闻,近日,一则有关居民电价调整的消息,引发不少网友关注。该消息称,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而且电费涨价了。  发布该消息的网友IP地址为湖北,其发文称,电费涨价了,电价调整从2024年 ...

据大象新闻,近日,一则有关居民电价调整的消息,引发不少网友关注。该消息称,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而且电费涨价了。

  发布该消息的网友IP地址为湖北,其发文称,电费涨价了,电价调整从2024年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划,改成分段计价。

  分段计价共分为五个时段,早上8点—12点,(电价为每千瓦时)1.08元;12点—17点,(电价为每千瓦时)0.68元,17点—21点,(电价为每千瓦时)1.08元,21点—0点,(电价为每千瓦时)0.68元,0点—早上8点,(电价为每千瓦时)0.31元,甚至称“还有20天的缓冲期。”

  对于这一消息,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并未收到相关通知。

  目前湖北居民用电收费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每年用电量为0千瓦时至2160千瓦时,电价为每千瓦时0.558元;第二档每年用电量2161千瓦时至4800千瓦时,电价每千瓦时0.608元;第三档每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及以上,电价每千瓦时0.858元。

  搜索发现,此前,四川、江苏等地也有所谓“居民用电要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的相关消息传出,均被官方进行了辟谣。对此,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热线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用户,不信谣,不传谣,电价要以官方为准。

  无独有偶,近日一段“上海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的电费涨价内容在社交媒体平台传播。

  11日,记者从国家电网95598服务热线了解到,上海市电力公司近期没有收到政府部门对于电价调整的相关通知,“上海居民电价没有涨价或者变动,还是和之前一样”。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版权所有:北京英芙麦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二街2号院8号楼301(天竺综合保税区)

电话:(010)-80489293-6011        邮件:hmp@bjhanmi.com.cn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ICP备07502511号-4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 (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010号

(京)-非经营性-2019-0001        京公网安备1101130200197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