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刑法的任务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既有打击的职能,又有保护的职能;既有入罪的功能,又有出罪的功能;而在这其中,检察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在反复审查证据的过程中,进行罪与非罪的认定可谓是难度不小。 而下面要介绍的这位检察官抱着对案件求极致的态度,一次次守护了司法实践中人民群众应享有的公平正义。 正在远程提讯犯罪嫌疑人的是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周宇,现任大兴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从2004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已办理案件一千余件。 周宇说,她所办理的每一起刑事案件对案件当事人来说都关系重大。因此在从事公诉工作15年的时间里,无论是看似简单的小案还是复杂的大案,她都精益求精做到极致,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这是2019年周宇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中的当事人老闫,当时老闫与案件中的另一当事人老杨发生了肢体冲突,造成老杨轻伤,即将面临被起诉的他遇到了周宇检察官。 通过对案件的反复审查,周宇认为虽然老闫实施了击打老杨的动作,造成了其轻伤一级的后果,其行为客观上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但是由于老杨的不法侵害行为在先,老闫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而进行的反击,阻却了其行为的违法性,因此根据刑法的规定,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周宇告诉我们,检察官的职责不仅仅是追诉,更要追求真实与正义,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不仅要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给她印象最深的是她办理过的一起诈骗案。 在案件的审查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对其诈骗15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并愿意退赃退赔。然而,承办该案的周宇检察官并没有满足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而草率结案,而是开展实质审查。在办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周宇检察官明确了诈骗罪犯罪本质的认定,认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虽然当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实施了欺骗行为,从而获得补偿款,但是由于其本身符合条件,并未造成实际的财产法益损害,因此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据了解,周宇连续两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被聘为北京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被评为北京市检察机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领域专家人才,连续三年获评北京市优秀检察官,所办6个案件分别被最高法、最高检、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精品案件;今年9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北京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记者:张航 摄像:刘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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