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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疏散通道 ?罚!

2022-8-27 10:54| 发布者: 顺义网警| 查看: 133|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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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广大市民务必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管理责任,每天开展白天、夜间两个时 ...

广大市民务必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管理责任,每天开展白天、夜间两个时段的巡查检查,及时制止违规充电、停放行为,及时搬离建筑内违规充电、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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