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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西南公布一批出版物市场行政执法案例

2022-8-17 09:32| 发布者: 顺义网警| 查看: 226|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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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近期,贵州省黔西南州“扫黄打非”办公室发布通报称,按照贵州省“扫黄打非”办公室部署安排,围绕“8个专项整治”“护苗2022”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各县(市、新区)开展常态化巡查打击,今年上半年,共查 ...

近期,贵州省黔西南州“扫黄打非”办公室发布通报称,按照贵州省“扫黄打非”办公室部署安排,围绕“8个专项整治”“护苗2022”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各县(市、新区)开展常态化巡查打击,今年上半年,共查办“扫黄打非”行政处罚案件10起,现从中选出一批涉出版物市场日常监管的行政执法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黔西南州望谟县某超市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2022年3月,黔西南州望谟县“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文化执法、市场监管、公安、教育等部门开展新屯中学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巡查,发现望谟县某购物超市在销售出版物3种23册。

经查,该购物超市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望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没收出版物的行政处罚。

案例2:黔西南州望谟县某购物广场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2022年3月,黔西南州望谟县“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文化执法、市场监管、公安、教育等部门开展新屯中学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巡查,发现望谟县某购物广场在销售出版物5种46册。

经查,该购物广场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望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没收出版物的行政处罚。

案例3:黔西南州安龙县某家电行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发行业务案

2022年3月,黔西南州安龙县“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文化执法、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发现安龙县某家电行在销售音像制品155张。

经查,该家电行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没收音像制品的行政处罚。

案例4:黔西南州晴隆县某文具店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2022年5月,黔西南州晴隆县“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文化执法、市场监管、公安、教育等部门开展晴隆二中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巡查,发现晴隆县某文具店在销售出版物10种70册。

经查,该文具店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晴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没收出版物的行政处罚。

案例5:黔西南州晴隆县某超市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2022年7月,黔西南州晴隆县“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文化执法、市场监管、公安、教育等部门开展晴隆二中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巡查,发现晴隆县某超市在销售出版物2种35册及低俗非法印刷品101本。

经查,该超市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晴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没收出版物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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