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毕节市、六盘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公布一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在这些案件中,执法部门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些案例有: 今年1月,毕节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七星关区消防救援大队在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毕节市某电子竞技中心086、087号上网人员不能出示身份证。经现场核实,086、087号上网人员均未满18周岁,是当事人主动接纳为其开机上网。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今年2月12日,接群众举报,毕节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毕节市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某分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场所的27号上机人员为未成年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