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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驾照借车上路“练习”,撞死一名女子!出借人也要担责! ...

2021-9-8 10:07| 发布者: 顺义网警| 查看: 452|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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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2020年8月8日晚上7点多,在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附近的一条乡间小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56岁的王女士由西向东行走,不料,却被身后的一辆轿车撞倒了。肇事者李某,案发时只有24岁,当时正在驾校学习,还没 ...
20208月8日晚上7点多,在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附近的一条乡间小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56岁的王女士由西向东行走,不料,却被身后的一辆轿车撞倒了。
肇事者李某,案发时只有24岁,当时正在驾校学习,还没有取得驾驶资格。为了尽快通过驾校考试,李某找到了同事老赵,借车练习。
谁知刚开出去没有几分钟的时间,为了躲避路边的水果摊,李某不慎撞到了路边的行人王女士。随后,王女士被送往医院之后,因伤重不治身亡。
根据我国道路安全法的规定,没有驾驶执照的人是不能在公共车道上,驾驶机动车的。肇事者李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事故,已经触犯了刑法第133条的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心存侥幸的李某不仅害了自己,同时也连累了同事老赵。
据了解,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车辆所有人指使强令他人无证驾驶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作为车主的老赵,只是将车辆提供给李某,并没有强令指使李某驾驶,因此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最终,老赵被吊销了驾驶执照。不久前,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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