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风丘 11月1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公示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第一批药品信息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医保局启动了启动了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制定工作。 今日,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公示第一批药品信息,共计80286条数据,分为药品企业、注册名称、批准文号3个检索栏,设医保药品目录信息数据专栏。这一举措意味着每个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厂牌、包装数量的产品都有了唯一的编码,日后招采和医保结算将变得更加便捷。 2019年6月,国家医保局公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了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四项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如今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已全部制定完成。值得一提的是,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化工作取得的这些阶段性成果已经在医保制度改革中发挥了作用。10月2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国30个DRG试点地区统一使用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医保结算清单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 大家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15项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具体内容: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公示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第一批药品信息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医保药品信息维护和审核工作,现将第一批药品信息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自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后,第一批药品信息将纳入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供各地医疗保障部门使用。 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 1. “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窗口“意见反馈”栏。 2. 电子邮件:code@nhsa.gov.cn。 3.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9,国家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标准组(邮编:100830)。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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