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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建设医联体不得变相取消、合并中医医院

2019-7-29 16:51|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9207| 评论: 3 |来自: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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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中新网7月29日电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健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 ...

中新网7月29日电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健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在医联体建设过程中,不得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不得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建设。

《通知》提到,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整体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所覆盖的患者可自由选择就医,鼓励不同医共体之间共享医学检验、影像、心电、病理诊断、消毒*、物流配送等中心,推动资源共享、服务同质、结果互认。

此外,《通知》提出,人口较少、县级中医医院能力较弱、确需只组建成一个医共体的县域,要向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还明确,鼓励公立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城市医联体,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的医联体。

《通知》还要求,加强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到2020年,500家县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9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

发挥县级中医医院龙头作用。县级中医医院要参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加强技术帮扶,为基层群众就近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中药饮片*中心和共享中药房,统一中药饮片采购、调配、炮制、煎煮和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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