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勇
在各方热议中,第一次由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基本落下帷幕。“专利过期原研药保持高价、占据市场的时代终结”“仿制药高价格、高毛利、不规范销售的时代终结”,其重要意义从各种言论中可见一斑。而放在持续推动医改发展的进程中来看,首次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仍有许多改革命题有待研究。
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是我国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所追求的目标。在医药领域,随着对已上市仿制药开展一致性评价等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我国上市药品的质量和疗效持续提升,药品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此次,“4+7”联合采购就是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由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上报具体用量,由医保部门主导开展国家集中采购,充分体现了不同领域的政策联动。
如今,拟中选价格的公布给“4+7”联合采购开了一个好头,但这一改革举措最终收效几何还要经过各地医疗机构采购量的检验。已有专家指出,此次集中采购的药物品种在临床上多数有可替代药品,约定的采购量很可能因此难以达成。这就要求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开具处方、采购履约的监管,确保首次国家集中采购政策扎实落地。
还须指出的是,此次产生拟中选结果的25个品种在我国药品市场总规模中占比微乎其微。这些品种价格的下降远不能带动药品总体价格的下降,更不意味着药品费用甚至医疗总费用的下降。在美国等成熟的医药市场,仿制药与专利药的处方及金额占比,基本遵循着“二八定律”,即仿制药仅以约20%的经费支出占据约80%的处方量,我国距离这一目标显然还有很远的距离。毫无疑问,“4+7”联合采购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但我国医药市场要真正告别“畸形”时代,仍有待于以此为契机,持续推进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的改革态势。
改革必然会引发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正在扩面提速,集中采购也将会持续使更多药品价格回归合理。在此过程中,我国药品生产领域必然面临深度洗牌,大量过评无望的批准文号会消失,小散乱的生产企业会被淘汰,改革也将逐渐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反弹甚至阻力。对于这些问题和挑战,相关各方必须统筹考量,保持改革的初心和锐度,保障药品安全*和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