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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基药目录(全)

2018-10-26 10:05| 发布者: 管理员| 查看: 1257| 评论: 1 |来自: 医谷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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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昨日(10月25日)晚间,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8〕31号),宣布经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审核,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

昨日(10月25日)晚间,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8〕31号),宣布经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审核,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简称《基药目录2018》),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品种数由520种增加到685种

此次新版2018年版目录主要是在2012年版目录基础上进行的调整完善,品种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其中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含民族药)。

同时,强化了临床必需,目录调整新增的药品品种中,重点聚焦癌症、儿童、慢性病等病种,新增品种包括了抗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有11个药品为非医保药品,主要是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药品,比如直接抗病毒药物索磷布韦维帕他韦(丙通沙)(吉三代),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全球首个也是国内唯一一个全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

此外,新版基药目录坚持中西药并重,增加了功能主治范围,覆盖了更多中医临床症候。

如何发挥基本药物和基本医保联动作用

基本药物与医保药品既有共性,也存在差异。两者在安全有效、成本效益比方面无明显差别,基本药物在“防治必需、保障*、优先使用”方面属性更强。一是基本药物不仅兼顾临床必需,还考虑公共卫生必需,包括免疫规划疫苗、抗艾滋病和结核病等药品。二是基本药物需采取多种方式保障有效供给,确保不断供,政府通过定点、储备等方式保障生产*,通过财政专项经费或纳入医保基金予以高水平保障,提高患者对基本药物的可负担性。三是基本药物是临床首选、优先使用的一线药品,随着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深入,从保证*、指导临床合理用药角度,基本药物目录的指导性作用只会加强、不会被淡化。 

在基本药物和基本医保联动方面,一是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医保部门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优先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或调整甲乙分类;二是完善采购配送机制,医保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向医疗机构拨付医保资金,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货款;三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制定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等方式,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合理用药。

基药目录调入和调出的标准

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要求,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目录和相关国家(地区)药物名册遴选程序及原则,根据我国疾病谱和用药特点,充分考虑现阶段基本国情和保障能力,总结以往目录制定和调整的实践经验明确了调入和调出基本药物目录的标准。 

药品调入的标准:一是结合疾病谱顺位、发病率、疾病负担等,满足常见病、慢性病以及负担重、危害大疾病和危急重症、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基本用药需求,从已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药品中,遴选出适当数量基本药物。二是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医药行业发展创新,向中药(含民族药)、国产创新药倾斜。

药品调出的标准:一是药品标准被取代的;二是国家药监部门撤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三是发生不良反应,经评估不宜再作为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四是根据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被风险效益比或者成本效益比更优的品种所替代的;五是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认为应当调出的其他情形。

国家卫健委方面还表示,从基本药物目录的既往实施情况来看,十分有必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障水平、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科学技术进步等情况,不断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结构比例,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审批上市、疗效较已上市药品有显著改善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可适时启动调入程序。 下一步,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尽快修订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以药品临床价值为导向,注重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和真实世界研究,大力推动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坚持调入调出并重,持续完善目录品种结构和数量,切实满足疾病防治用药需求。

附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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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评论

  • liugangllg 2018-10-26 11:25 1#
    发布也没有,基药缺得很啊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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